【中药18反19畏歌诀】在中医理论中,药物的配伍禁忌是用药安全的重要依据。其中,“十八反”和“十九畏”是古代医家总结出的两种重要配伍禁忌,用于指导临床用药时避免药物之间的不良反应或降低药效。为了便于记忆和应用,历代医家编有相应的歌诀,成为学习和实践中药配伍的重要参考资料。
一、十八反
“十八反”是指十八种药物之间存在相反作用,不宜同用。其歌诀如下:
> 本草明言十八反,半蒌贝蔹芨攻乌,
> 芫花丸毒戟商陆,诸参辛芍叛藜芦。
解释:
- 半(半夏)、蒌(瓜蒌)、贝(贝母)、蔹(白蔹)、芨(白及)与乌(乌头)相忌;
- 芫花、甘遂、大戟、商陆与甘草相忌;
- 人参、沙参、玄参、细辛、芍药与藜芦相忌。
相反药物 | 对应关系 |
半夏、瓜蒌、贝母、白蔹、白及 | 与乌头(川乌、草乌、附子)相忌 |
芫花、甘遂、大戟、商陆 | 与甘草相忌 |
人参、沙参、玄参、细辛、芍药 | 与藜芦相忌 |
二、十九畏
“十九畏”是指十九种药物之间存在相互克制或性质相冲的情况,虽不完全对立,但也不宜随意搭配使用。其歌诀为:
> 硫黄原是火中精,朴硝一见便相争,
> 水银莫与砒霜见,狼毒最怕密陀僧,
> 巴豆性烈最为上,偏与牵牛不顺情,
> 丁香莫与郁金见,牙硝难合京三棱,
> 川乌、草乌忌犀角,人参最畏五灵脂,
> 官桂善能调气逆,石脂多防冷热并。
解释:
- 硫黄与朴硝(芒硝)相忌;
- 水银与砒霜(雄黄)相忌;
- 狼毒与密陀僧相忌;
- 巴豆与牵牛子相忌;
- 丁香与郁金相忌;
- 牙硝(芒硝)与京三棱相忌;
- 川乌、草乌与犀角相忌;
- 人参与五灵脂相忌;
- 官桂与石脂(赤石脂)相忌。
相畏药物 | 对应关系 |
硫黄 | 与朴硝(芒硝)相忌 |
水银 | 与砒霜(雄黄)相忌 |
狼毒 | 与密陀僧相忌 |
巴豆 | 与牵牛子相忌 |
丁香 | 与郁金相忌 |
牙硝(芒硝) | 与京三棱相忌 |
川乌、草乌 | 与犀角相忌 |
人参 | 与五灵脂相忌 |
官桂 | 与石脂(赤石脂)相忌 |
三、总结
“十八反”与“十九畏”是中医药学中非常重要的配伍禁忌内容,体现了古人对药物相互作用的深刻认识。虽然现代药理研究对部分禁忌有所补充或修正,但在实际用药过程中,仍需谨慎对待这些传统禁忌,以确保用药安全有效。
在临床实践中,医生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,结合现代医学知识,合理用药,避免因盲目遵循古法而造成不良后果。同时,对于初学者来说,熟记“十八反”和“十九畏”的歌诀与内容,有助于更好地掌握中药配伍的基本原则。